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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大力开展投资促进年活动加快发展项目农业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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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大力开展投资促进年活动加快发展项目农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大力发展项目农业,进一步发挥农业项目对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绿色农业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农业农村投资促进年”活动,全年开工建设农业农村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投资额超1000亿元,高质量打造100个省级示范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动项目招引转型升级


(一)突出“招大引强”。各地要聚焦投资主体实力和项目拉动力,把招引央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投资作为重要方向,认真摸排相关投资信息,积极开展“敲门行动”,并将相关进展及时报我厅重大项目办,省里将在各地工作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相关对接活动。已有央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投资的,要强化服务,争取进一步扩大投资。


(二)推进全省联动招商。充分发挥苏南投资主体优势、苏中苏北生产基地优势,推动苏南、苏中、苏北招商协同。各设区市重大项目专班之间要常态化对接,互通项目信息,做好相关项目的联动招商。


(三)探索国际化招商。各地要瞄准荷兰、美国、日本等现代农业发达国家,加强与跨国农业企业在苏、在华分支联系对接,充分利用相关国际贸易活动,掌握投资意向和政策需求,积极挖掘外商投资项目信息,积极对接投资主体。省里将视情探索开展跨国农业企业“境外招商”活动。


(四)建立战略投资联盟。进一步扩大金融支农联盟“朋友圈”,联合农业头部企业、专业投资机构等,依托“江苏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地图”建立全省农业农村投资联盟,以联盟为平台推动投资主体与市县对接,线上线下结合,通畅投资信息。


二、强化财政项目储备入库


(一)实行项目储备“三库合一”。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推动重大项目与财政补助项目融通,实行财政项目库、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库、重大项目库“三库合一”。


(二)加强财政补助项目储备。实行资金分配与市县储备项目挂钩,各地要提前开展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储备,5月底前完成2024年财政项目储备,后续年度在上一年12月底前完成储备。国家和省级园区、产业集群、渔港建设、产业强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财政支持项目应全部入库。


(三)推动项目集成打包。对“一事一议”、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等单体投资量小,但统一规划实施的财政补助项目,应采取打包方式入库。抢抓国家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支持市县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对现代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连片更新改造的项目以村或者镇(街道)打包入库。


(四)争取增发政府专项债券。各地要抢抓中长期特别国债机遇,紧扣重点领域谋划储备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特别国债立项支持。同时,要聚焦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产品冷链仓储中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方向,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


三、盘活利用存量项目资源


(一)摸清农业项目用地布局。各地要积极争取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支持,摸清本地可用于农业项目建设的用地资源,尤其是设施用地底数和布局,力争形成可利用资源“一张图”。相关项目用地需求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二)发挥园区平台载体作用。抓好国家和省级农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利用农业产业园区平台优势争取用地指标,盘活园区用地资源,完善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推进以园区为平台载体招商,形成重大项目建设集群效应。


(三)推动建成项目转型升级。加强建成项目运行监测,动态掌握项目质态,推进建成项目不断转型升级。对市场前景好的项目,要鼓励通过扩投资、扩产能等方式推动升级。对低效项目,鼓励通过技术创新、开拓市场提高效益,或通过转让、重组等方式盘活利用。


(四)推广设施确权颁证赋能。会同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农业设施确权颁证机制,探索更多风险分担渠道,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作用,采取更加灵活机动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加快交易流动,推动农业设施流动通畅便捷,价值易于实现。


四、不断加强推进服务保障


(一)强化政策引导。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方向,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投入农业农村领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把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更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考虑,不断强化支持政策。主动对接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坚持条块结合、多方联动做好服务。


(二)强化考核激励。持续优化“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水平”和“财政专项资金执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将招大引强、联动招商、政府债券等列入评估内容,加强日常调度,发挥考核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导向作用。


(三)强化推进服务。不断完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大力开展“服务上门、助企纾困”活动,千方百计强服务、保进度、促达产,确保完成“一季度开工50%、半年开工75%、三季度开工100%、全年建成70%”目标。


(四)强化金融对接。深入落实“财政金融支农16条”政策,发布金融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融资清单,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活动,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推出定制化“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贷”“现代设施农业贷”等专属金融产品。


附件:江苏省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指引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江苏省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指引

 

紧扣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重大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结合江苏实际,鼓励支持国内外社会资本、各类市场主体在江苏境内重点投资稳产保供、科技创新、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绿色农业和产业融合、乡村建设等7大领域。


一、稳产保供。支持社会资本发展适合企业经营的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种养业,参与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盐碱地、低效地、退化地治理。鼓励发展粮油订单生产,参与单产提升,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参与现代化农(牧、渔)场建设,参与园艺作物生产,参与老旧果园茶园改造。鼓励秸秆养畜,发展林下种养,参与奶源基地建设。支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以及深远海养殖。支持大食物观下的产业产品开发,开发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多种生物资源。


二、科技创新。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参与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参与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检测测试与展示示范、良种繁育等能力建设,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支持参与国家农作物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畜禽核心育种场、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鼓励创办或投资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鼓励开展大型高端智能农机、设施种养装备、农业节水装备、屠宰机械装备等的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鼓励参与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建设。


三、设施农业。支持建设和改造提升节能日光温室、大跨度塑料大棚、智能调控的联栋温室和植物工厂等。支持建设和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楼房养猪、叠层高效养禽等立体养殖。鼓励发展湖泊水库生态环保网箱养殖、池塘及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支持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鼓励参与粮食烘干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支撑农产品上行的产地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参与田头小型冷藏设施等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与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水产品就地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参与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


四、智慧农业。鼓励参与建设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强化农业遥感、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鼓励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发展农村电商,发展产销对接新型流通业态。鼓励参与建设农产品电商产业园、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和人才实训基地。鼓励参与乡村数字化治理,鼓励发展农村信息服务,加强农村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建设数字田园、数字灌区、智慧畜牧、智慧渔业和智慧园区等创新应用示范基地。


五、绿色农业。鼓励参与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鼓励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尾水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废弃渔网具回收再利用,依托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全要素全链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防治外来物种侵害。鼓励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六、产业融合。鼓励参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以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产品产地市场。鼓励因地制宜开发乡村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地区农业品牌。鼓励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预制食品、休闲食品、功能食品等新型食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鼓励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一二三产融合、集体经济发展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参与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


七、乡村建设。支持参与农村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推动与农村公路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支持分类有序推进农村户厕和公厕建设维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参与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支持依托地理条件、农业农村和文化遗产等资源优势,提升村落自然、人居环境和生态修复,打造一批美丽宜居、特色精品乡村。支持发展清洁能源和农村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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