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海南鲜品”品牌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鲜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农规〔2024〕8 号)要求, 决定开展 2024 年“海南鲜品”品牌目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 织领导,做好品牌目录申报工作,通过摸排调研、广泛发动,组 织辖区内综合条件优、发展潜力大、运营实力强、示范带动好的农业企业参与申报工作。同时,指定1名市县级系统管理员开展审核工作,于7月11日前扫描二维码填写并提交市县级系统管理员信息统计表(附件 4),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开通账号。
二、按时推荐报送。各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 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进行 审查把关,于 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系统报送我厅。 联系人:赵强、张津瑜;联系电话:65350701;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姜俊城;联系电话:65339340。
附件:
1.2024 年“海南鲜品”品牌目录申报实施方案
2.2024 年“海南鲜品”品牌目录申报表
3.“海南农业品牌管理系统”二维码
4.市县级系统管理员信息统计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 年 7 月 8 日
2024年“海南鲜品”品牌目录申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综合产业规模、品牌基础、市场消费和国内外影响力等因素,授权使用“海南鲜品”的企业和农产品,应属于我省粮油、果品、蔬菜、畜禽、水产、饮料作物、药食同源中药材、花卉、林特、食用菌、服务等品类,以及其他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类。
二、申报条件
本目录申报的“海南鲜品”,是指在海南省范围内生产的绿色化、优质化、可追溯的特色优质农产品及加工品的统称,其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省市和相关行业团体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并符合“海南鲜品”产品高标准体系要求。
(一)基本条件。依法登记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地在海南省辖区内,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申报产品应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或良好农业规范(GAP)、HACCP等认证之一,且在有效期内;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相关名录;
(二)品牌发展优势。产品具有地方特色,有较高的认知度、知名度和较大的市场份额;
(三)品牌竞争力较强。具备合理的种养殖规模或生产经营规模,具备标准化的生产能力,建立稳定的质量管控体系;
(四)品牌发展力突出。申请“海南鲜品”品牌目录的企业和产品,应当先取得相应的省级单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或者先取得市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
(五)品牌带动力明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
(六)除应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满足下列条件中1项及以上的申请主体可优先申请:
品牌产品质量达到国外先进标准;获得出口资质;获得市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园区基地、农庄农场称号;获得市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建立可视或非可视追溯体系。
三、网上申报程序
采取全流程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海南鲜品”品牌目录,以自愿为原则。符合条件的品牌主体从微信搜索“海南农业品牌管理系统”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附件3),在首页点击“企业服务-海南鲜品品牌目录申报”图标进行主体认证后,即可进入申报界面。根据申报品牌的类型,按要求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文件扫描成PDF后,一并打包压缩上传。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应按照专人管理操作、专人负责的原则,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等内容进行审核。
四、申报材料
(一)“海南鲜品”品牌目录申报表;
(二)法定代表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应具备相应要求的生产和质量标准文本;
(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HACCP、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中的一项或多项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五)属于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的,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六)提供经有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1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且产品检测合格的报告复印件;
(七)企业简介,包括成立时间、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员工人数、设施设备、效益分析等证明材料;
(八)产品具有可供查询完整的产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可追溯信息;
(九)产品简介,包括产品名称、来源、种养殖情况、特点、销售情况、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情况等;
(十)获得省级单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或者市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利于主体申请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海南鲜品”品牌目录实行常态化申报受理,按照“自愿申报、公平公开、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期间组织开展“海南鲜品”品牌目录申报、评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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