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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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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农产业字〔2025〕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5〕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主导产业要聚焦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牛羊、生猪、淡水养殖、天然橡胶、棉花、食糖、乳制品、种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兼顾带农效果明显的优势特色农产品、新产业新业态。在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前提下,结合产业发展布局,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申报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镇应达到以下条件: 


1.政府重视支持有力。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 


2.主导产业基础牢固。主导产业应明确为1个农业产业,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有力,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2亿元以上。申报时要将培育的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大类申报。


3.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长、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有成熟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以上。


4.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5.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重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等重大财政资金违纪违规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或财政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二、支持方式


原则上每个强镇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绩效评估,分别奖补300万元、700万元。奖补资金着力支持主导产业关键薄弱环节发展,提升标准化种养、产地加工等设施装备水平,打造乡土特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统筹培育发展一批产业强村,因地制宜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充分挖掘农业产业、乡村资源、生态文化等多元价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各地要积极创新方式,通过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投资参与建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撒胡椒面”,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建设旅游项目设施;不得用于“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对挤占挪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并予以通报,取消三年内申报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格。


三、申报程序


各市根据本通知要求,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等环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择优上报。在布局区域、主导产业及经营主体的选择上,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均不得与同一年度承担和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项目重复。


1.县级申报。以县级政府为申报主体,镇(乡)政府为实施主体,申报县认真填写《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附件1),编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方案》(附件2),县政府出具申报函。


2.市级推荐。各市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原则上择优推荐1个申报项目,由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提交推荐报告。


3.省级评审。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协作机制,成立项目工作组,统筹做好项目规划、申报和储备工作。县镇两级人民政府落实建设工作,成立项目推进专班,加强协同配合,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管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要统筹优化项目布局,重点对申报条件、规划布局、建设内容、联农带农、资金使用等方面,结合相关审计报告、舆情风险、地方债务风险等问题,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充分论证研究,并同步做好项目答辩评审的准备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市于3月12日前报送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材料。其中申报表、建设方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汇编成册报送省农业农村厅(4份),电子版(盖章版和word版)发送邮箱sdcyh@shandong.cn,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408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高 洁 0531-51789183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马 腾 0531-51789173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刘 怡 0531-51769783

附件:1.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

   2.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方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3月10日


查看政策原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通知

声明:以上文章来源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如涉版权,请通知0871-65137819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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