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高质量打造“特色之乡”行动方案
鄂农发【2025】31号
为进一步发挥“特色之乡”地域名片的作用,整体提升县域知名度和影响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支点建设战略,现就高质量打造“特色之乡”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重点支持一批、积极培育一批、整合优化一批”的思路,引导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打造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整体提升特色之乡发展活力和影响力。到2030年,力争打造10个在全国知名和20个在全省有重要影响的特色之乡,让“特色之乡”地域名片和特色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分类路径。重点支持一批,对资源丰富、特色鲜明、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之乡,加强政策创设、系统集成,推动产业能级跃升,持续擦亮“特色之乡”名片。积极培育一批,对资源有支撑、发展有基础、效益待提升的特色之乡,挖掘潜力,彰显特色,提升产业发展规模,扩大“特色之乡”品牌知名度。整合优化一批,对内涵趋同、地域相近、称号重叠的特色之乡,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和品牌整合,提升特色之乡竞争力。
(二)提升发展规模。结合“十五五”发展规划,优化特色产业空间布局,引导特色产业适度集聚,建成一批特色产业优势区和示范带。鼓励采取“龙头企业+种养(原料)基地”等模式,促进特色产业扩规模提品质。瞄准行业领域头部企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精准招商,引进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形成“龙头引领+中小企业协同”的雁阵梯队。深化跨区域产业协作,通过“飞地经济”“反向飞地”等模式,探索建立基地共建、要素共聚、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规模效益倍增。
(三)打造特色链条。围绕特色产业绘制“产业链图谱”,建立核心环节技术攻关清单,重点突破种质资源保护、关键工艺升级、智能装备应用等瓶颈。组建产业联盟或产业联合体,促进各类要素集聚,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实施“特色产业+数字技术”融合工程,建设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智能工厂和数字景区。鼓励搭建供应链平台,实现供需匹配、产能共享、质量追溯等数字化管理。积极推动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及配套企业资源整合,共建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中心,促进创新成果快速扩散应用。拓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服务+”新业态。
(四)推进融合发展。支持特色之乡立足资源禀赋,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选准产业发展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发特色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充分挖掘特色产业多种功能和多元价值,推进农业、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介一批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一批经济强镇、工业重镇、农旅名镇和商贸大镇。提炼工业遗产核心IP,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打造“工业遗址公园”“年代记忆馆”,发展“工业+文旅”新业态。完善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以及餐饮、住宿等服务体系,吸引更多经营主体、科技人才和社会资本。
(五)擦亮地域名片。支持特色之乡实施“亮名片+强品牌”双轮驱动行动,鼓励将产品品牌、文旅品牌、城市品牌结合起来,创新品牌形象,开展联动宣传,全方位提高“特色之乡”传播声量。鼓励将区域公用品牌、特色之乡品牌等元素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一批主题公园、网红打卡点等城市新地标。结合产业招商会、产销对接会等,策划组织展演活动,展示传承工艺,呈现厚重历史,推介特色产品。邀请网红达人走进特色之乡,开展“特产溯源”活动,带动“特色之乡”宣传。
(六)拓展消费市场。聚焦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内销、外贸两个市场,省内、省外各类展会,多频次、多形式开展特色之乡产品市场营销。围绕交通枢纽、城市地标等人流密集区域,布局特色精品展销馆、时尚消费体验中心。建设一批“商旅文体健”深度融合的品质消费集聚区,聚焦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打造新型消费场景。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设立“特产馆”“专销区”,发展“电商直播+爆款产品”消费模式。组织特色之乡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链博会、农交会、农博会等重点展会,鼓励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打造著名消费品牌。
(七)挖掘文化内涵。充分挖掘特色之乡中的茶文化、艾文化、编钟文化等文化内涵,讲好自然景观、产业传承、名人典故、民间传说等文化故事,彰显特色之乡的独特历史、艺术和人文价值。修缮古建筑、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依托炎帝故里、屈原故里、昭君故里、毕昇故里、将军故里等特色文化资源,助力特色之乡招商推介。借助数字技术,开发特色文化艺术产品,加强跨地域跨领域交流,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
(八)培育专业人才。鼓励市、州、县制定专项引才目录,动态发布人才需求清单,加大创新研发、经营管理、专业技术、营销推广等人才培育引进力度。支持省内高校开设特色产业发展急需专业,鼓励市县、企业与院校共建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学院等,定向培养专业人才。加强科技小院、人才驿站等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做好“一站式”服务,营造留才用才的良好环境。统筹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和职业技能大赛。推行“候鸟专家”柔性引智机制,鼓励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激发各类人才创业热情。
三、健全机制
加强统筹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职能,加强对特色之乡建设发展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有关市、州、县要落实主体责任,将高质量打造特色之乡作为支点建设的重要抓手,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清单化、项目化推进落实。加强跟踪评估。建立健全特色之乡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监测评估。规范“特色之乡”申报程序,避免重复命名,确保“特色之乡”名实相符。加强政策支持。按规定统筹有关项目资金,对工作积极性高、推进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特色之乡给予优先支持,不断提升“特色之乡”称号的含金量和影响力。
附件:“三个一批”分类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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