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黑政发〔2026〕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全面完成2026年目标任务,现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立即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落实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季按月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任务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措施化、措施具体化。要将《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部署细化为详细规划,把宏观路线图转化为可操作的施工图和清晰的形象进度表,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章可循、落实有力有序。
二、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主动靠前、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协同推进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强化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调度,推动各方密切沟通、高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判、精准施策、有效化解;对重大事项或需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须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落地见效。
三、跟踪督办检查,持续推动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实行全过程、闭环式管理。按月调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对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办并通报。切实以督促办、以查促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定期反馈情况,全面报告工作进展。各牵头单位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含阶段性工作目标)报省政府,并于每月5日前将推进落实情况向省政府报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